- 张扬金;邓观鹏;
廉政生态圈由廉政精神、廉政制度、廉政物质、廉政行为共同构成,能对权力异化、腐败行为形成有效威慑力。廉政生态圈对于廉政建设有特殊意义,能在突破廉政运行滞碍、弥合廉政要素张力、克服廉政建设续航不足、消除廉政主体弱化等方面发挥重要功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廉政生态圈建设将会成为廉政建设新的增长点。现实中,我国的廉政生态圈建设面临着非廉政"成分"侵蚀、腐败行径新变化、社会廉政氛围不浓、廉政生态圈要素联动不够等方面挑战,需要通过精神倡廉、制度保廉、行为固廉、物质促廉的实践路径,来强化廉政生态圈的辐射力、保障力、约束力、导向力,最终促成其健康持续运行。
2020年03期 v.11;No.59 4-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9K] [下载次数:19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1 ] - 张春和;裴泽庆;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内外各种思潮和文化观念的影响下,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部分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受消极腐化思想观念的影响,出现了偏离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倾向,陷入了价值观偏异的思想困境。价值观偏异是滋长贪腐行为的内源性思想病灶,是预防腐败的内生性思想障碍。从社会治理的目标来看,治理腐败始于治标终于治本。因此,根治贪腐行为必须从矫治价值观偏异开始,既要以守初心、担使命为价值原点,引领"不想腐"的价值追求,强健拒腐防变的思想免疫系统,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引领,培育拒腐防腐的精神和文化抗体。
2020年03期 v.11;No.59 14-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1K] [下载次数:13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1 ] - 孙凯民;武丽娜;
十八大以来,我国学术界党内法规方面的理论研究已取得相对成熟的研究成果,但是在研究方法方面,学者们运用的主要是定性研究,实证性的研究较少,尤其是党内法规案例研究法有待深入挖掘。当前党内法规教学案例的开发和应用不仅是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入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内法规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党内法规学学科成熟的标志。借鉴公共管理学科案例研究的经验,根据党内法规制度自身发展体系要求,可以从内容、主体、范畴、历史阶段等不同角度开发案例,进行研究与应用。
2020年03期 v.11;No.59 22-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4K] [下载次数:18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蓝武;颜小华;
高校廉政教育与廉洁文化建设是党和国家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高校自身的地位与特点、克服高校思想认识上的盲点与误区以及明确高校自身的职责与担当等方面考虑,当前高校廉政教育与廉洁文化建设应当强化学科意识。在广泛开展廉政教育与廉洁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深入挖掘学科中的廉政素材和廉洁文化因素,将学科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最大限度增强高校廉政教育的效果。以历史学科为例,高校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学科融入路径主要有:历史教材、历史文献、乡土历史故事、社会历史调查等。
2020年03期 v.11;No.59 60-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14K] [下载次数:62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1 ] - 卜万红;
建设廉洁乡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微腐败"是廉洁乡村建设的最大障碍,而有效防治"微腐败",建设廉洁乡村,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廉政文化的涵养功能。具体来说,就是要用中国特色廉政文化引导乡村居民形成正确的腐败认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动乡村传统文化现代化,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而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注入到基层治理之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2020年03期 v.11;No.59 67-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63K] [下载次数:29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5 ] - 邹易材;
县委书记职务犯罪是指县委书记以贪利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或者非为贪利而亵渎职务,给国家、社会或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行为的总称。县委书记职务犯罪风险点主要存在于干部使用与招录、重大工程招投标及招商引资、生活作风及亲情关等方面。为有效防控县委书记职务犯罪,省级以上党组织应探索制定党内特别法规规范县委书记权力运行及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建立健全提高县委书记法律、道德素养制度等,积极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屏障。
2020年03期 v.11;No.59 73-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37K] [下载次数:11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5 ] - 宋柳杨;
"小官大贪"现象发生在群众身边,离群众最近,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形象。"小官大贪"虽官职不高但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往往是所在单位"一把手"或者直接负责人,主要集中在权力和资金密集的领域。"小官大贪"现象的治理成效是人民群众判断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依据。要下重拳出击,严惩严治"小官大贪",应通过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规范权力运行体系、增大腐败成本、强化基层干部风险意识等措施,让行使公共权力的人习惯在监督下工作、习惯于依纪依法依规办事,进而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工作机制。
2020年03期 v.11;No.59 80-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99K] [下载次数:24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